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项目
(一)资助对象:通过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方式进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
(二)资助标准: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自治区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补助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时,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获得高校录取后,将录取信息告知就读中职学校资助部门。
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填写相关表格。
上级资助部门审批通过后,将资助款发放到中职学校,由学校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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